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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经济日报北京9月15日讯(记者勾明扬)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扩大至全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科汇通”)政策扩大至全国,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

二是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简化相关登记管理,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免于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据悉,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资金管理,简化境外上市外汇登记

外汇便利化政策_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_外汇交易及资金管理

经观要闻

经济观察网讯 据国新网消息,1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介绍,2025年国家外汇局将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在复杂环境下坚持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中防控好金融风险,更好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出台更多外汇便利化政策。继续推广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重点是向之前受惠面比较小的地区和中小银行推广,从而让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享受到减少单证、简化流程的便利。结合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些贸易新业态的特点,更好支持出口货款回流,简化物流、仓储、退货等外汇支付手续,提升外汇资金结算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也会积极回应部分承包工程企业提出的诉求,支持他们对跨国、跨地区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自主调配,从而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

第二,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目前,我国跨境直接投资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研究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内再投资登记,进一步提升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汇兑便利,为外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第三,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资金管理,简化境外上市外汇登记。适时上调科技型企业便利化融资额度,帮助科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也会持续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便利跨国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调配、管理资金,提高跨境资金运用效率,从而大幅节省企业财务成本。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汇管理创新,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第四,着力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一方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和人民银行一起,加强外汇市场的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坚决对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另一方面,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编辑 刘睿 实习记者 赖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