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关于银行外币卡展业,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的披露,2003年时,我国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原7家发卡行的基础上,新增中信实业银行(现为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等3家发卡行。
截至2003年末,这10家银行共发行约260万张外币卡,比2002年11月末增加184万张。2003年时外币卡境外提现及消费达526万笔,金额9.66亿美元,分别比2002年1-11月增长127%和47%。
2025年2月25日,贝壳财经记者拨打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等客服电话,咨询其外币银行卡业务。据悉,内地用户当前亦可在这些银行在线预约开办其个人外币储蓄账户。
境内卡境外提现消费,额度上有哪些要求?
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适用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该分行比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国银行分行的规定。
《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具体包括:对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公民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关于本轮银行外币卡展业的调整,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并不意味着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可以直接开立境外银行卡,(此前的)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并没有变化”。
以开立外币储蓄账户为例,2025年2月25日,恒生银行、东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客服人员也告知记者,只限于提取卡内已存金额消费使用,不能用于投资理财等情况。
此外,来自专业人士的介绍,境内开立除人民币以外的外币账户,此前已有的提现限额要求,也没有发生改变。
2017年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对境外提现限额做出调整。记者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注意到,这是关于境内开立外币银行卡账户提现规定,距今最近的一次调整。
按照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
同时,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此外,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金融开放影响深远
《通知》发布以后,利好的不仅有个人消费者。
业内普遍认为,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将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金融对外开放带来积极影响。
例如,董希淼告诉记者,《通知》适用对象是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分行,目的就在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要求,让其没有在内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分行级机构,也能方便地开办银行卡业务。
“这将进一步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支持港澳银行内地分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扩大和深化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他点评道。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此举或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拐点性事件,特别是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将可向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这些都将为大湾区一体化赋能,同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