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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人民币兑换限额取消 人民币存款利率或再升

配合沪港通的开启,香港自11月17日起,将取消现行香港居民每人每日兑换2万元人民币的限制。

11月12日中午,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宣布,自下周一起,认可机构可为香港居民进行不受限额的人民币兑换。认可机构包括香港的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以及接受存款公司。陈德霖表示,取消这一限制,香港居民参与沪港通及其他人民币金融交易会更加便利,沪港通启动后,投资A股更加方便,预期人民币兑换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梁振英对此表示欢迎,他表示取消兑换限额后,不但会方便香港居民参与沪港通等人民币金融交易,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在新的安排下,银行等机构为香港居民办理人民币兑换业务产生的头寸,将在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平盘,而非透过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在岸市场进行平盘。

“香港居民的人民币兑换,由在岸市场改为离岸市场平盘是一个最合适的方案。”陈德霖指出,目前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资金池规模已经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市场也具有相当深度和规模,银行日后为香港居民兑换人民币时,在离岸市场平盘不会产生什么问题。

丰富人民币投资产品

沪港通的推出,无疑是改变现行制度安排的一个助推力。

在沪港通下,人民币须在境外换汇,香港及国际投资者需要先兑换人民币再购买A股,结算交收全程封闭。

“(取消限额)有助于满足沪港通开通后带来的潜在人民币需求,沪港通的开启可能带来更高的人民币外汇交易量和资金需求。”汇丰高级外汇分析师王菊认为,沪港通与现有投资渠道相比规模巨大,QFII和RQFII分别经历12年和3年才达到640亿美元和人民币2940亿元的规模,而沪港通南北向交易的初始额度即分别高达人民币2500亿元和3000亿元,另一方面,沪港通的参与者范围也更广。

对于香港银行界来说,取消限额早在预期之中。“银行实际上已经预期(限额取消)很久。” 星展香港分行企业及机构银行董事总经理郑思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早在2012年8月起,香港已经放开非香港居民(即不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个人)兑换人民币的限制,允许非香港居民在离岸人民币市场上以离岸人民币(CNH)汇价自由兑换,但其人民币资金不能进行跨境汇款,银行也不能将兑换交易产生的人民币头寸通过清算行中银香港平盘。而如今取消限额后的兑换安排,正与之类似。

陈德霖表示,根据离岸事情离岸办的原则,银行对香港居民的人民币贷款和融资限制也将不再适用,将有利于香港金融机构推出和发售人民币理财产品,也会将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提升到更高的台阶。

郑思祯认为,限额取消,不仅增加了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对于银行而言,也带来更多业务机会,“尤其是个人业务方面,过去受到限额约束,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投资人民币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金管局取消兑换限额后,银行等认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商业或其他考虑设定兑换限额。郑思祯表示,银行是否会自行设定限额还需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而定,境外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和客户的兑换需求都是影响因素。

取消现钞兑换限额后,香港居民人民币汇款及支票结算限额依然存在,因相关交易涉及与内地之间的人民币跨境流动,仍须符合内地的有关规定。目前,香港居民个人每日对内地人民币汇款(须为同一姓名的银行账户)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以及香港居民签发的、于广东省支付一般消费支出的人民币支票结算限额为8万元。陈德霖表示,不排除日后可能为响应业界和本地居民的诉求,修订两地清算协议。

人民币存款利率或再升

现行香港居民每日每人兑换人民币现钞最高限额2万元的限制,早在2004年香港银行推出人民币业务时订立,原因在于根据《清算协议》,银行为香港居民提供的兑换服务通过上海兑换窗口进行兑换平盘和进行往来内地汇款。

“目前的结构是贸易项下的人民币结算,加上有选择性的资本项下的可兑换。”王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指,放开离岸兑换限额和放开在岸兑换意义截然不同,现在的制度安排下,对资本项的控制依然存在,人民币从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的流动还是通过贸易项下结算进行。

其他离岸人民币中心,如伦敦和新加坡,采用相同机制,人民币兑换以离岸人民币汇率计价,并无设立个人兑换限额。

“海外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池)是最终供应量,在供应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令流动性紧张。”澳新银行高级经济学家杨宇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但这种离岸资金紧张的状况相信只是短暂现象。

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已达到9445亿元,加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总额1830亿元,人民币资金池总量已超一万亿元。陈德霖认为,香港的离岸资金池足以应对兑换需求。

“离岸资金的紧张,主要会体现在人民币的利率方面,包括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和定存利率上。”杨宇霆认为,对资金的需求将助推利率水平上升,近期香港的隔夜拆借利率和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已经有所上升,但措施对于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有限,汇率变动主要还将取决于央行的定价,在岸与离岸人民币汇价之间也不会出现大幅差价。

王菊指出,目前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主要还是企业存款,而随着兑换限额取消,人民币存款利率有所提升,个人人民币存款的规模也会随之增加。(编辑 王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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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朱鹤新正式出任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朱鹤新正式出任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12月8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任命朱鹤新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免去潘功胜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职务。

此前,朱鹤新已出任央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书记。11月24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朱鹤新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潘功胜同志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朱鹤新 国新网 资料图

朱鹤新 国新网 资料图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系经济信息管理系统专业的朱鹤新,出生于1968年3月,江苏启东人,金融履历从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开始,有着深厚的基层金融工作经验。

1993年6月,朱鹤新进入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在随后的8年时间里,从交行南通分行国外业务部存汇会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升任交行南通分行开发区支行副行长、交行南通分行国外业务部副主任、营业部主任兼国外业务部经理,并于2000年11月升任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朱鹤新出任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随后升至交通银行苏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年11月朱鹤新升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9年1月升任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0年2月,朱鹤新进入交通银行总行工作,任交通银行公司业务总监、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兼北京管理部常务副总裁,2012年4月任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兼公司业务总监,北京管理部总裁,北京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月,45岁的朱鹤新升任交通银行副行长。

2015年3月,朱鹤新告别工作了22年的交通银行,出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2月起任中行执行董事,在中行期间,朱鹤新分管财会、信息科技、支付清算、运营及中行子公司等业务。

拥有金融从业或监管经验、金融圈人脉、金融理论素养的金融官员,近年来已成为中央选拔地方分管金融官员的重要来源。朱鹤新也是其中一员。在中行任职一年多后,朱鹤新在2016年6月出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负责金融、商务、投资促进、外事侨台、工商行政管理、民营经济、服务业等工作。

在结束两年的“金融副省长“工作后,朱鹤新调任央行,于2018年7月出任央行副行长,分管包括金融稳定、征信等。

在央行工作一年半后,当时52岁的朱鹤新在2020年3月接棒成为中信集团董事长。

中信集团作为跨国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包括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五大业务板块。在朱鹤新掌舵期间,中信在2022年3月拿到了首批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在2022年7月正式揭牌。朱鹤新在成立大会上表示,中信金控要努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金融控股公司。

随着朱鹤新履新,央行领导班子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委书记潘功胜,四位共有副行长,除朱鹤新外,另外三位副行长分别为刘国强、张青松和宣昌能,曲吉山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

国家外汇局方面,局领导为一正四副,局长为朱鹤新,副局长分别为郑薇、陆磊、王春英、李红燕。

朱鹤新 央行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_外汇管理局局长_朱鹤新 金融履历 担任职务经历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资金融机构与外资企业座谈会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华展业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现场作出回应。

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