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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深一度丨跨境贸易投资开放政策再加码,给企业带来什么利好?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陆续发布通知,推出8项试点扩大政策、9项全国推广政策,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让“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加方便。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我们在对前期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部分前期已试点政策以及跨境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等政策研究成果的深入评估基础上,酝酿形成了一揽子可实施、可推广的政策举措。”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步子大点的就试点先行——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国家外汇局在2022年推出的一项高水平开放政策,旨在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试点以来成效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涉外经济发展。

此次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试点范围上,从4个区域延伸到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等地。

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次扩大的试点政策措施包括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为企业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稳健成熟的就全国推广——

在全国推广的9项政策中,有些是前期政策试点的全国推广,有些是原先政策的进一步延伸。

例如此次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就是在原先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出台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基础上,从此前试点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还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主体范围,并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

这项政策举措对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能更好地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金融资源,也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痛点提供了一个积极的解决方案。

在支持外商在华投资的外汇便利化举措方面,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此次,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

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这将大大提升外资在华投资及再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提高外资在境内投资的资金效能,为外资继续深耕中国市场、扩大在华投资提供有效支持。

统筹好金融开放和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试点、一体推进,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模式。”国家外汇局上述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外汇局下一步将继续通过扩大试点、全国推广等措施,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的便利化水平,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开雄)

外汇局:2021年外汇局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近18亿笔 金额合计348亿美元

中国网财经1月21日讯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1年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会上表示,2021年外汇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深入推进外汇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实施惠及企业的政策,有效服务中小微企业

根据涉外收付款统计,2021年涉外收付规模小于100万美元的企业大概有65万家,占发生跨境收付款企业的70%,中小微企业是重要服务对象。针对中小微企业数量多、发生交易规模小、交易特别散等特点,外汇局开展工作时突出精准施策原则,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更好应对汇率风险。一是通过新媒体或者线下开展培训、宣传,以多渠道形式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指导企业有效运用外汇市场产品管理好汇率风险,应对汇率的变化,更加稳健经营。二是优化考核评价和激励导向,通过考核评比引入了激励机制,就是希望银行能够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三是和商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增加授信支持、专项担保等方式扶持中小微企业在外汇套保时降低套保授信和保证金成本。四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的汇率避险服务。对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所做的外汇衍生产品服务,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减半收取交易手续费。2021年全年外汇套保率上升4.6个百分点。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参与到套保中,首办企业明显增加,王春英表示:“企业首先得接触套保产品,接触过尝到甜头后,未来就愿意更多选择避险保值产品,在经营中就避免了受汇率风险因素的影响。所以,首办企业我们放在政策导向中提出来。”

第二,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外汇局牵头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逐渐建立起政府部门、银行部门、保险公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端到端的核验机制。陆续推出了五个融资类场景和两个外汇业务便利化场景。这些场景在2021年末累计完成了跨境贸易融资超过1200亿美元,便利化办理外汇业务5600亿美元,很多中小外贸企业从中受益,有效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和银行风险控制成本,增强了银行融资办理意愿,融资效率显著提高。这五个融资场景,包括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中欧班列融资。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方面,进一步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第三,进一步便利中小微企业贸易新业态发展。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市场主体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小额、高频业务非常多。2021年外汇局继续支持支付机构、银行发挥跨境结算优势,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接近18亿笔,金额合计348亿美元,70%以上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都可在线上自助办理。

2022年,外汇局将继续巩固上述有效政策,全方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管理,继续和政府部门进一步协商,通过政府、银行、第三方机构几家抬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避险成本,吸引更多企业使用衍生产品,避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担心和面对汇率风险问题。要增加政策供给,如鼓励银行提供更多的衍生产品为企业服务,支持银行发展线上交易服务,便利企业开展询价、交易。

同时,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王春英强调:“我们的工作会很细,小微企业有什么样的需求,我们就尽可能发展什么样的场景,为他们做好服务,这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我们正在做,还会继续做。我们会鼓励更多的中小银行参与到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的试点中来,适时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助力更多中小微高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金融机构通过交易中心银企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交易中心以客盘交易总量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负责审核中小微企业标准并向交易中心报备企业名单。交易中心按客盘交易总量的50%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关于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中汇交发〔2022〕120号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金融23条)中第18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优惠力度,从减半收取调整为全额免除,具体如下。

一、金融机构通过交易中心银企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交易中心以客盘交易总量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二、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负责审核中小微企业标准并向交易中心报备企业名单。交易中心按客盘交易总量的50%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三、适用交易手续费优惠的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人民币外汇衍生品。

四、中小微企业指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指标标准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金融机构可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向交易中心报送与中小微企业的客盘交易信息,范围为上季度最后一个月和本季度前两个月,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品种、货币对、交易量、价格、期限等,并保留相关交易凭证备查。

六、金融机构应将获得的手续费减免向相关企业让利传导。

七、本通知减免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暂免期两年。对已报送的交易,交易中心将回溯减免。

八、联系方式021-23165050,021-38585347。

特此通知。

中 国 外 汇 交 易 中 心

2022年4月27日